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4月2日通报,已对该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胡某树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认定,2022年3月23日上午,胡某某(男,59岁,安徽繁昌人)从省外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市返回芜湖市繁昌区。3月24日,胡某某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胡某某在明知自己具有较大传播风险的情况下,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造成新型冠状病毒社会面传播严重危险,其行为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公安机关于2022年3月26日对胡某树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2022年4月2日,胡某树康复出院,公安机关已立即依法对胡某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