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部署,按照《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试行)》(皖农质〔2015〕212号)第十四条规定,经县申请复核、第三方机构复查评价、省农业农村厅汇总核查和厅长办公会议审定,绩溪县等18个县(市、区)通过第三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复查认定(具体名单附后),现予公示。
本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8月17日前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并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
联 系 人:董承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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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复查认定名单
绩溪县、潜山市、肥东县、灵璧县、阜阳市颍东区、无为市、舒城县、石台县、临泉县、宿州市埇桥区、黟县、五河县、六安市裕安区、定远县、寿县、青阳县、霍邱县、蒙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