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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阐释 | 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2021-01-10 11:30:02   稿件来源:阜阳公众网

  导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阐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即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12个词,是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核心指导内容,是引领全中国人民追赶中国梦的精神旗帜,是人民的道德信仰。今天为大家介绍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富强

  国家富强是促进社会进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从国家层面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并将富强列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首位要素,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生产力标准的根本要求,也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千年夙愿和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

 

 

  富强好比国之脊梁,挺起国家的腰杆,护卫民众的福祉。旧中国积贫积弱,备受列强欺凌,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成为近代以来中华儿女最强烈、最执着的愿望追求。

 

  民主

  民主是人类普遍追求的一种价值理念。在马克思主义政治思想中,民主更是一种核心价值理念。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没有民主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既是一个价值目标,更是一种政治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

 

 

  民主如同国之经络,疏通国家的肌体,协调政治的机能。作为一种政治实践、价值理念,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文明

  文明是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标志。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文明”集中体现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价值追求。

 

 

  文明就像国之大厦,凝结民族的追求,铸就国家的强盛。“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正是薪火相传的文明火种,孕育了泱泱中华五千年文明古国。“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文明折射国家发展的境界、社会进步的状态。

 

  和谐

  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对和谐社会的追求就成为一种重要的价值取向。在中国,和谐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文明遵循的核心价值理念。在西方,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在18世纪就提出了建立“和谐社会”的构想。马克思主义批判地吸收了空想社会主义理论中的合理成分,科学地描绘了未来理想社会的蓝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正是实现这一价值目标的伟大实践。

 

 

  和谐好比国之血气,为社会补给能量,给国家增强活力。天人合一、协和万邦、和而不同,和谐蕴含了中国人的生存智慧,体现着中国人的精神基因,也昭示着中国人的社会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