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把开展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百村示范行动作为发挥示范村典型引领、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制定出台了《中共阜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百村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农工组〔2023〕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百村示范行动。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实现示范村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覆盖,专用品牌粮食种植全覆盖,房前屋后芳香植物和木本油料作物种植全覆盖,有条件农户家庭养殖业全覆盖,力争示范村每村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以上,农民合作社2家以上,家庭农场5家以上,各类社会服务组织2家以上,与1家以上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建立合作。
《实施方案》重点实施六项任务,一是着力提升特色种养业,优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工程,扩大专用品牌粮食种植面积,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积极发展庭院经济和农村家庭养殖。二是着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示范村内重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鼓励龙头企业原料本地化,支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与示范村合作共建。三是着力挖掘乡土特色产业,挖掘示范村历史资源,弘扬传统文化,支持示范村因地制宜发展柳编、发艺、草编等小宗类、多样性乡土特色产业。四是着力开发乡村新业态,因地制宜培育一批休闲园区、农庄,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培育经营和服务大户,培育照相、理发、幼教等经营人才,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农村电商。五是着力增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示范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各级政府投资建设但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基层涉农项目建设,盘活示范村集体“三资”,创新成立乡村农业发展服务公司。六是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一批产业发展带头人,实施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计划和“132”工程,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
《实施方案》要求,本示范行动实施期限为2023—2025年,临泉、太和、阜南、颍上四县每县至少选择15个村,界首市、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至少选择10个村开展示范行动。
《实施方案》增加强化政策创设。以示范村为单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示范村产业发展。每年帮助示范村在示范期内至少实施1个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到村项目。县级财政按照每村不低于30万元的标准安排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示范村发展产业。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在示范村提标扩面、创新险种,实现示范村主导产业保险全覆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