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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快递业促进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2024-01-11 10:22:28   稿件来源:阜阳日报

记者1月10日从相关部门获悉,《阜阳市快递业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快培育数字快递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快递企业应用数字化技术推动快件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作业链的标准化、网络化、智能化,推动快递业数字化发展。

在打通快递末端服务方面,《办法》规定,鼓励既有住宅小区、商业楼宇等场所建设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应当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为设置智能快件箱提供用电、场地等便利。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综合运输服务站。支持快递企业利用村邮站、党群服务中心、商超便利店、农民合作社、供销服务点等场所设置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商业楼宇、住宅小区的管理单位,应当为快递从业人员进入管理场所收派快件以及使用快递设施提供通行和临时停靠等便利。不同意快递从业人员进入的,应当在管理场所入口处或者就近设置快件存放区,提供免费存放、代收服务。

在保障收件人权益方面,《办法》明确,快递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需要变更投递地址,或者经两次免费投递后尚未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然需要投递的,快递企业可以收取额外费用,但应当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

快递企业应当落实用户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快递企业在处理用户信息时,应当对快递运单中用户敏感信息采取去标识化等保护措施。

在保障从业人员权益方面,鼓励快递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竞赛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按照规定发放补贴和奖励。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共建和自建方式设立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为快递从业人员就餐、饮水、休息、如厕等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