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公众网 - 阜阳广播电视台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   >   安徽新闻

安徽9部门将持续3年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 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
2021-08-18 16:14:07   稿件来源:阜阳公众网

 8月18日,记者了解到,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网信办、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省信访局等9部门共同印发《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解决住房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四大领域

此次整治的重点集中在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四大领域。

在房地产开发方面,主要集中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等。

房屋买卖方面主要集中整治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在住房租赁方面,方案指出,主要集中整治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在物业服务方面,主要集中整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


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

记者了解到,该方案明确提出要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各地要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在新闻媒体、政务热线、门户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对群众实名举报投诉的或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调查处理。与信访部门进行对接,全面梳理近年来房地产领域信访投诉事项,查找问题线索。

方案明确要各地要将问题逐项梳理排查核实,分类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形成“四个清单”(即问题清单、原因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同时,各地要加强部门协同,集中力量。对本地区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应当依法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逾期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投诉信访量较多市成立整治领导小组

方案指出,今年9月底前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各地尽快细化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2021年10月—2024年为检查和整改阶段,各地主管部门要在企业自查率达到100%的基础上进行严格复查。近期,对群众信访、投诉较为集中、媒体曝光的不良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每年检查面不低于25%。

方案指出,针对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群众投诉信访量较多的合肥、阜阳、滁州、蚌埠、宿州、亳州、芜湖等市,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应成立市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报请市领导担任组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