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怎么整治房地产市场?请您支招 |
2021-09-30 09:17:54 稿件来源:阜阳公众网 |
严查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查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行为、严查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住房租赁企业…… 9月29日,记者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该局起草《合肥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聚焦房地产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继续推进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该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严查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在本市注册或经营的涉房网络平台及自媒体等。房地产方面,主要针对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新建商品房项目违规交付等问题。 房屋买卖方面严查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诱导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等;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同时,住房租赁方面重点检查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而物业服务方面,严查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虚报、挪用、骗取、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 重点监管负面逾期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 征求意见稿指出,合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全面收集问题线索,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强化部门联合惩戒,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应及时在新闻媒体、政务热线、门户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对群众实名举报投诉的或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调查处理。与信访部门进行对接,全面梳理近年来房地产领域信访投诉事项,查找问题线索。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专项检查,形成整治问题清单。 整治行动中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各部门协同联合惩戒,加强“两法衔接”工作,针对此次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犯罪问题,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逾期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此外,各相关单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认真总结分析专项整治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共同完善监管措施,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建立房地产监管长效机制。 近期重点检查群众信访、投诉较为集中的不良企业 征求意见稿指出, 2021年10月底前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1月—2024年为检查和整改阶段,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在企业自查率达到100%的基础上进行严格复查。要合理安排进度,原则上在三年内,对正在销售、正在建设、正在提供服务的项目(企业),复查率要达到100%。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强调,近期对群众信访、投诉较为集中、媒体曝光的不良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每年检查面不低于25%。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深入剖析查处事项背后问题根源,研究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和内部监督机制,着力从源头上补短板,促进专项整治常治长效。要加强监管队伍能力提升,强化专业素能和作风建设。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0月7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12226673@qq.com。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和个人,请注明单位名称或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 联系人:海亮,联系电话:0551-626135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