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六项举措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
2022-09-09 16:28:06 稿件来源:太和县人民政府 |
太和县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思路,不断健全儿童福利工作体系,全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健全保护机制。县级成立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主任的太和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镇、村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机构,切实压实三级包保责任。乡镇设立儿童督导员32名、村(居)委会设立儿童主任310名,开展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搭建保护平台。县救助管理站加挂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牌子,全县310个村(社区)儿童之家统一挂牌,明确专人负责,在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段,为未成年人提供学习、娱乐场所。 聚焦特殊儿童。对31个乡镇和1个开发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进行常态化排查,截至2022年8月,全县在册农村留守儿童10328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40人,其中孤儿13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85人、集中养育儿童17人。 落实保障政策。逐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保障对象范围从孤儿拓展到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为机构养育儿童每人每月1550元,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1100元。2022年1月至8月累计发放资金511.175万元。 强化专项资助。2019年以来,落实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55万元,资助55人次。开展“福彩助你上大学”活动,累计发放资金67万元,资助孤儿、低保家庭、贫困家庭学生134人。将孤儿助学拓展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0.6万元;对儿童福利机构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孤儿,就近就便安排在普惠性幼儿园或公办中小学就读,纳入学籍管理,并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 凝聚协作合力。印发《关于明确太和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关于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实行分案办理的规定(试行)》《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暂行办法》等,激发各成员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履行职责。成立县学生安全工作委员会,明确成员单位及职责,强化对全县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