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到20年皖农民收入年均增8.96% |
2021-01-24 10:32:42 稿件来源:安徽日报 |
据安徽日报消息: 据省农业农村厅消息,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20元,居全国第11位,较2019年提升1位,较“十二五”末提升7个位次,提升幅度全国第一。2016年到2020年,我省农民收入年均增幅8.96%,比全国高0.52个百分点,5年增幅均居中部第一。 去年,我省先后遭遇新冠疫情和严重洪涝灾害。省委、省政府持续加大“六稳”力度,层层落实“六保”要求,优先发展农业农村,不断加强政策扶持,强力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农民持续增收。去年农民人均收入同比增长了7.8%, 增幅高于全国0.9个百分点,居中部第1位。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期间,我省农民收入总量扩大、增幅加快、位次前移,且城乡差距逐渐缩小。农民收入由2015年的10821元增加到2020年的16620元,5年增加5799元,每年跨过一个千元台阶,且与全国差距不断缩小。 农民收入增速连年高于全国,2016年到2020年,我省农民收入增幅分别为9.1%、8.3%、8.9%、10.1%、7.8%,连续5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年均增幅8.96%,比全国高0.52个百分点,5年增幅均居中部第一。在全国省市之间位次不断前移,从2015年到2020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全国第18位上升到第11位,连续5年进位,提升幅度居全国首位。 城乡收入差距逐渐缩小。“十三五”期间,我省农民收入增速连续5年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6年的2.49∶1下降到2020年的2.37∶1,且明显低于全国的2.56∶1。 5年来,我省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效益。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提升了农业附加值,促进了农民就业。加快实施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拓宽增收渠道,农民财产性收入显著增长。这些都为我省农民收入争先进位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短评· 牢牢抓住农民增收这个“关键” 年均增幅接近两位数、位次前移幅度全国第一、每年跨过一个千元台阶……“十三五”期间,我省在农民增收上交出了一份漂亮的答卷。 “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克服风险和挑战,5年间农民收入保持强劲增长势头,这得益于中央各项惠农强农政策的不断加强,是多年来我省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紧抓不放的结果,是全省各级农业农村干部和农民朋友们辛勤劳作的成果。5年来,各地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为农民增收提供了强大动力。 进入“十四五”,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抓住农民增收这个“关键”不放松,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多措并举,全面深化改革,拓宽增收渠道,补齐短板弱项,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农民增收好势头保持下去。 (记者 史力) |